校内各单位:
附件:1.《关于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5]375号)
2.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教人司[2015]375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在近期开展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应具备的条件
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楷模;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程序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中国青年科技奖条例》(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并请将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报科研院。学院推荐时限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下午5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凤菊周克刚
联系电话:88822207 8866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