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及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方案要求,“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新药专项”)已被列为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之一,2016年度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并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见附件),请有意申报者提前与我们取得联系索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并仔细阅读通知内容,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填报,网上申报程序请于10月21日前完成,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在网上提交后请尽快提交至科研院军工与重大专项办(校办公楼228室),以便我们及时汇总、盖章并按时报送。
联系人:李 琪 联系电话:0731-88822439
附件: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