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生育津(补)贴申领规定(新)
2015年01月21日    查看

一、生育期间待遇

【国家规定】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配偶生育第一胎(不含终止妊娠),如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按以下相关程序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学校规定】为不影响职工生育期间生活,我校采取提前垫付方式支付生育津贴。即:参保女职工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不停薪,工资等有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待参保女职工产假后再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上缴(校财务处)手续。

二、生育津(补)贴申领流程

【具体流程】

1、由学校统一到省医保局办理生育津(补)贴材料申报、代领个人生育津(补)贴银行卡。

2、学校将领回的生育津(补)贴银行卡发给职工本人。

3、生育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卡后10日内,携身份证前往建行修改密码激活此卡,并将生育津贴金额存入其个人工资卡中,再由学校财务定期统一从其工资卡划帐收回。

【友情提示】

逾期未办理上述手续,导致学校无法足额收回相应经费者,学校将直接从工资帐户中扣回。

三、生育津(补)贴申领材料提交

1、材料受理部门:学校人力资源处薪酬社保科。

2、材料提交期限:

①参保女职工分娩后98天内,提交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②参保男职工在配偶分娩后6个月内,提交生育补助金申领材料。

3、材料提交清单:

材料名称

说明

①、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只需复印内页带证件编码的一页;

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的可不提供独生子女证;

男方申领生育补贴,必须提交独生子女证。

②、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⑤、医院出具的难产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医院盖章(顺产无需提供)

⑥、女方居委会提供的无工作证明

仅男方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提供

⑦、出院发票原件

四、相关规定

参保女职工分娩98天内应到学校人力资源处薪酬社保科提交生育津贴申领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在产假和奖励产假满后3个月内提交的,只享受湖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学校薪酬社保科可协助其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学校提前垫付部分予以扣回;

2、在产假和奖励产假后超3个月、男参保职工在配偶分娩6个月后提交的,学校不予受理,学校提前垫付部分予以扣回;

3、如相关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产假考勤的,学校直接在相应单位人员经费中核减相应经费。

365英国官网登录入口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