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湖南省科技厅决定于今年4月份启动2016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1、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2014、2015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湖南省科技奖的评审。
5、对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6、从2016年起,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核查虚报效益的,省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直接经济效益,并提供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和项目关联产品的销售证明等。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2016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xxgk/tzgg/tzgg/201604/t20160405_3008780.html)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湖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http://222.240.216.92/index.aspx),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专用项目按保密要求,参照《2016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推荐书纸质材料,按照手册对电子版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附件,并准备推荐书和附件(完整版)纸质版20份交送专用项目推荐单位涉密项目管理机构保管,待评审时再组织统一上报。网络申报仅按照电子推荐书模板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通用项目
“推荐材料”包括:(1)通用项目推荐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通用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通用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从推荐系统中直接打印);(2)纸质推荐书1套(原始件,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打印的推荐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3)推荐书和附件及汇总表电子版1套;(4)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二)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网络申报请下载电子推荐书模板,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报送省奖励办的“推荐材料”包括:(1)专用项目推荐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推荐公示情况及结果,专用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从推荐系统中直接打印);(2)专用项目书面推荐书(申报系统填报版本)及脱密说明文件1套;上报书面推荐书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项目公示
学校将于4月26日对拟推荐项目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材料报送时间
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16年5月12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校办公楼222房间)。
科研院联系人:张凤菊 周克刚
联系电话:88822207 8866413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