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分批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的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其余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近期也将陆续发布。本次指南是科技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首批项目,请各学院、基地要抓住机会,认真凝练项目,联合国内优势单位,集中科技资源,积极组织申报。根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推荐单位(教育部、省科技厅等)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请牵头申报的项目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国内同领域优势单位联合申报,认真选择推荐单位(建议联合外省单位申报的通过教育部推荐,联合省内单位申报的通过省科技厅推荐)。请有申报意向的团队及时将申报信息报学院和科研院高新办,以便及时汇总信息,避免内部冲突而影响到项目申报。
二、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所有项目申请通过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牵头申报的项目尽快联系我院高新办注册申报账户。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请详见该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第一步: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同时签署并提交联合申报协议和诚信承诺书。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工作,预申报书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专业机构根据会议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
第二步: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的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专业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和组织会议答辩评审,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专业机构将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四、请拟通过湖南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的项目,通过系统直接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根据指南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10个工作日送交我院高新办,以便于学校和推荐单位审核、遴选、整合;通过教育部推荐申报的项目,需尽快将申报预案报科研院,以便我们及时与教育部科技司进行前期沟通,确定是否可申报。
五、后续专项申报发布的指南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唐永涵 朱云
联系电话:8882395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2月23日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4.《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5.《湖南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